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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下载qvod播放器
小玉2023-07-05【软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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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晚上想下载快播体验一下,但是已经找不到可以下载的资源了,谁有啊?[捂脸][捂脸][捂脸]以前快播火的时候哪有优酷、爱奇艺等平台什么事情,还要开什

怎么下载qvod播放器
最后更新:2023-07-05 00: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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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想下载快播体验一下,但是已经找不到可以下载的资源了,谁有啊?[捂脸][捂脸][捂脸]以前快播火的时候哪有优酷、爱奇艺等平台什么事情,还要开什么会员,根本就没有的事情,都是直接搜索在线观看,还没有广告,那种感觉实在是太爽了。王欣真是一个人才啊!2007年开始自己的二次创业,方向放在视频播放软件上,并命名为“快播”,利用P2P技术的快车,相继开发了“快播”服务器软件和“快播”网页播放器。到2011年,快播就已成为全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到次年9月,快播总安装量已超过3亿,而截至这一年的6月,中国网民数量为5.38亿。不过好景不长,2013年年底,快播公司被国家版权局认定构成盗版事实,并开出25万元罚单;到2014年4月份,快播科技发布公告称,快播将关闭qvod服务器,停止基于快播技术的视频点播和下载,清理低俗内容与涉盗版内容;随后快播公司还被吊销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到8月15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发布消息称深圳快播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王欣已于8月8日被依法逮捕。至此,快播历史就告一段落了。资本利益的追逐是快播“真正”死亡的原因,不管快播做错了什么,它的确承载了很多人的记忆,它的消失,让人感到惋惜,欠的会员什么时候能补上呢?[泣不成声]我不骗你们,我下载这个就当快播播放器来看的!!!怀念快播时代,一个播放器走偏全天下。现在vip,vvip,电视会员额外收费。快播年代想看啥都有,下载方便,无需会员,广告很少,雷达功能强大。快播时代过去了vipvvipvvvip超前点播!!!你还记得快播吗?一句话证明你用过快播,好吗?!我先来:当年网吧,我喜欢追剧!天天有人推荐下载神器,却没有几个有用,qbittorret、μTorrent、aria2、webborrent、IDM、EagleGet、Motrix,这些是号称能够替代迅雷的,但却没有一个能打的,很多时候下载速度0,虽然迅雷人人喊打,但是确实目前没有能替代迅雷的,老一代的已经老去,新一代的都是嘴炮、土嗨,现阶段迅雷还是没办法抛弃的。#迅雷##迅雷会员##迅雷会成为下一个快播吗#居然都看过,怀念当年有快播和电驴的时代,那个时代资源丰富,关键全是免费的,那时候电驴24开着,免费下载游戏电影各种工具,现在。。。干点什么都要会员。过年闲了,下载个迅雷,随便一下就是黄的,快播倒了,为啥迅雷还能提供链接下载黄播APP?请求工信部打压一下。流水它带走光阴的故事。现在的年轻人应该很少知道bt、电驴这些常用下载工具,更早以前还有uc共享资源,如果你还知道哇嘎下载,那估计是骨灰级玩家了。以前有个专有名词叫种子,经常有人会说资源断种了。有一次我删了一个朋友电脑上的精彩电影,他埋怨我,我说再下载呗,他说早断种了。后来迅雷统一江湖,兼容了bt的torrent和电驴的ed2k资源。我没用过快播,因为我一直觉得快播是流氓软件,直到王欣被审判,我才知道快播的厉害,以至于错过了很多。现在这个年代,再也见不到拨号上网,再也见不到2M的宽带,百兆光线让在线观看变的异常简单。年轻人更多的是点击下载apk,直接傻瓜式安装,手和眼睛再也离不开手机。所以年轻人永远不会体会但下载到99%断种的痛苦和遗憾,也体会不到听个mp3都要缓冲的煎熬。但有一点还算幸运,就是原来随便找个网站就可以听遍所有歌手的mp3,而不像现在一个歌手的歌分布在几个网站。看来我老了,都开始怀念过去了。曾经耳熟能详,如今销声匿迹的3大产品1、快播,创始人王欣2、暴风影音,创始人冯鑫3、土豆网,创始人王微曾经风云一时,坐拥数亿用户的三个互联网产品,现在的结局都很惨。首先是快播,曾经有多辉煌,就不用说了,相信有不少读者都用过这个软件,但如今已经被罚2.6亿破产,创始人王欣更是因为快播,而坐牢3年6个月,如今出来,也没有好的作品了。暴风影音,是中国最早的一批视频播放器,以前下载电影,通常也是需要暴风影音等软件来进行播放的,是电脑壁装的软件之一,但是后来走了斜途歪路,创始人冯鑫因为行贿罪被起诉!土豆网,算是这三个中下场最好的了。土豆和优酷,是当时我国最大的两个视频网站,但随着人们版权意识的加强和短视频的冲击,优酷和土豆逐渐落入下风,最后合并。合并之后土豆创始人王微出走,创办追光动画,做出了《白蛇缘起》等知名动画电影,算是三人中结局最好的了!FIL币未来会超越比特币吗IPFS是具有革命性的实用技术,前景巨大——这是决定某数字货币价格/价值的物质基础。尤其IPFS的横空出世恰逢中国政府大力推进“新基建”(5G、物联网、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简称5IBCD)的骨节眼上,“新基建”必然产生海量的数据,而传统的http技术可能无法适应数据的几何级增长,因此IPFS是中国“新基建”建设的数据存储支撑,是新时代的风口项目,未来价值无可估量。IPFS(分布式存储)的优点是什么?一、下载速度快,不再依赖中枢网络和中央服务器。整体IPFS系统是一个分布式文件存储系统,当下载相关数据时,从多个节点同时下载,比从中央服务器下载HTTP更快,大家都用过P2P下载(比如迅雷、快播),IPFS下载过程也和这个相似。二、存储空间的成本越来越低。因为IPFS使用区块链技术,使用Filecoin激励矿工共享自己的硬盘,而且IFPS消除了全网重复存储(例如,相同视频资源被多个互联网公司服务器重复存储),IPFS未来的存储成本将非常低。三、数据是安全的。中央服务器现在很难抵抗DoS攻击,当来自各个方面的大量访问请求涌入时,中央服务器在瞬间就会瘫痪。IPFS天生就有抵抗这种攻击的能力,因为所有的访问都会被分散到不同的节点中,即使是攻击者本身,在某种程度上IPFS也可以抵抗量子计算的攻击。4.网络更加开放,当然,这并不意味着没有管制。大家都知道,比特币是一种去中心化、匿名的数据货币,这些特征使得比特币不受监管,不会被篡改.与IPFS一样,由于它是建立在去中心化的分布式网络上,因此IFPS难以中心化管理,限制了它的发展.因特网将更加开放。#央视曝光:智联招聘简历成诈骗工具##315曝光台#不请自来,这个问题刚好在我的射程之内。在昨天的3·15晚会上,智联招聘、前程无忧、猎聘等平台被曝出存在大量简历流向黑市的问题。智联招聘声称拥有1.8亿用户,视用户的信息安全为平台的“生命线”,但是记者通过调查发现,在一个名为“58智联粉”的QQ群里,记者只要花费7元就能买到一位求职者的详细简历,简历中求职者的联系方式、工作经历、家庭住址一应俱全,还可以通过筛选找到用人单位需要的各类人才,这无疑不要太打脸。问题一:智联招聘等平台存在出售个人简历的行为可能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文简称“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简历上记载有个人姓名、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信息,完全属于“公民个人信息”。同时,求职者的大量简历被用于出售,也是符合该罪的客观作为形式的。当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全网皆知时,可想而知已经是不知有多少求职者的简历信息遭到侵犯。那么,智联招聘等平台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吗?个人认为需要的。因为平台收集了求职者的简历信息,无论是遭到外部人员的入侵,还是内部员工监守自盗,平台都应当负有维护个人信息不受侵犯的义务,在这个问题上可以借鉴当年“快播平台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而智联招聘未尽到相应的义务,应当承担一定责任。综上,笔者认为智联招聘等平台存在大量简历流向黑市的行为或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问题二:关于简历信息是如何被售出的,网上也多有报道,主要是通过建立QQ群的方式在群里售卖,值得注意的是群里的信息是如何来的。笔者经过分析,认为简历信息遭到泄露主要应当有三种方式。一是黑客通过入侵平台系统盗取简历信息;二是内部人员泄露,新闻曝出,在智联招聘上,只要企业账户交钱办理了会员,就可以不受限制的下载包含求职者姓名、邮箱、电话等关键信息的完整简历。三是拥有企业账户的人员将企业账户出售给他人,他人相应的也可以通过购买的账户获取大量简历。之后获取简历的用户在QQ群中以低价大量出售。但是无论是遭受黑客入侵,还是企业用户泄露,智联招聘平台都不具有不可推卸的监管义务。问题三: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应当健全立法与严格执法。此次智联招聘泄露简历问题,包括以前的地图软件记录用户常用出行路线等问题的频繁出现,都表明在网络上大家都是裸体的,个人信息没有丝毫隐私可言。事实上,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并不少,除了上文中提到的《刑法》及公民个人信息司法解释外,还有2016年实施的《网络安全法》,其中对用户“知情同意”作出明确规定:“网络产品、服务具有收集用户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应当向用户明示并取得同意”。明明法律已经有那么多相关规范为什么侵犯共民个人信息的情况仍层出不穷呢?个人认为一是法律的规定还不够完善。《网络安全法》规定了使用用户信息须经用户同意但却没有规定违反后的后果,《刑法》规定该罪名,却没有规定侵犯到什么程度才构成犯罪,这就导致实践操作中存在问题,如果像《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一样规定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即点击、浏览量达到五千次,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那么行政机关或者公安机关对相应行为进行处罚和定罪便更具操作性。其次是处罚力度不够,很多时候的处罚对于相关企业来说根本就无关痛痒,甚至是不处罚,事后企业发一个致歉声明,画个大饼,做一些公民期待的口头保证就完事了,这样企业又怎么会花大成本对用户信息进行保护呢。因此,当企业不自觉履行相应义务时就应当对这些企业及实际的行为人进行追责,依法予以惩处,敦促企业保护公民的个人信息不(作者:思默行(庭立方·卓安律师事务所)————————————欢迎关注我@庭立方中国刑事法律人的温度、风度与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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